张永东在《百年之冤-替袁世凯翻案》一书写道:……宋教仁血案的主谋很清楚,陈其美、应桂馨、洪述祖都是共进会成员,他们不满宋教仁对国民党的领导,而陈其美则更是对宋教仁的“议会党”改组不满,刺杀宋教仁对孙中山、陈其美来讲真是“一举两得”。既能煽起人们对北京政府的不满,又能清除自己的“政敌”。宋案最大的赢家是孙中山与陈其美,他们既清除了党内的“政敌”,又起到了煽动反对北京政府的目的,后来孙中山发动的“二次革命”就是他们目的大暴露。
宋教仁3.20大血案与陈水扁3.19肚皮擦伤案两案的主要相似之处,一是暗杀都是自己人干的,不是对手干的;二是通过暗杀,暗杀主谋都得以彻底扭转逆势,在最后的一刻反胜,成功连任舵手。






